另外也计划让手机能通过认证标章识别主要特性
欧盟委员会稍早提出新法草案,将要求向欧盟境内提供智能手机的制造商必须从进口当日起算,不同零件备料至少要能供应5年用量,同时也应确保电池有足够使用寿命。

依照说明,草案中要求制造商至少必须准备15种不同零件备用量,同时电池至少要能提供500次完整循环充电次数 (从完全没电到满电),同时也应该避免电池蓄电量出现低于83%以下情况。
另外,欧盟也希望在境内销售手机要提供可供识别的认证标章,让使用者能轻易知晓手机主要使用特性,例如抗摔,或是可预期的电池使用寿命年限等。
而此项草案涵盖在欧盟境内销售的手机与平板装置,并且希望能进一步提升产品可维修性及可回收性,同时也要求装置生产及使用时的能源损耗能比现行状况再降低三分之一。
同时,欧盟也要求制造商生产手机产品在进入市场后,至少要能在5年内持续提供安全更新,并且在3年内提供系统升级。
不少制造商批评欧盟此项草案实际上造成更大资源浪费,例如准备更多零件备料将造成更多塑料、金属等材质用量,同时可能造成额外资源浪费,但欧盟方面则强调若无法配合接下来的永续发展要求,将会禁止相关产品进入欧盟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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